地熱采暖地板的鋪設要求及驗收標準
文章作者:井泉環保發表時間:2020年01月06日瀏覽量:

地熱采暖地板的鋪設要求及驗收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木地板的鋪裝、驗收、使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低溫輻射采暖(地熱)地板
適用安裝方式:懸浮式安裝、直接膠粘式安裝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定義和術語
懸浮式安裝方式:木地板在鋪裝中與樓板地面不連接,地板懸浮在地面上的安裝方法。
直接膠粘安裝方式:把木地板用粘合劑與地面直接粘貼,地板與地板之間拼接不用地板膠。
4基本規定
4.1.鋪裝前的室內環境:
安裝環境(包括地表和室內)溫度應控制在15~37℃,環境濕度在安裝前后都應該控制在20~80%;不適宜在浴室(特殊地板除外)、洗手間、桑拿房及環境惡劣的公用場所安裝,不適宜在地板底層太軟的狀態下鋪設。地板安裝好后,地板表面溫度應不得超過27℃,在地板表面可以覆蓋具有透氣性的地毯,但不允許覆蓋(1.52以上)等不透氣的材料;
4.2.地面要求:
地面以2為半徑的范圍內必須水平,高低誤差不得超過3,超過誤差部分須用水泥或快干粉進行找平,找平后的地面符合要求:
水泥地面的含水率應不高于10%;
地面應不起灰塵,清潔無雜物;
水泥地面應無開裂及變形現象;
為保證安裝完地板后,門能自由的開啟,門與地板表面距離不小于地板+地墊+2毫米的厚度;
4.3.地暖要求:
在地板安裝前地暖必須試運行過,運行正常,升溫均勻,避免過熱、升溫不正常等現象(水暖必須帶壓運行,不能有滲漏、破裂,避免水壓不正常),如有必須在地板鋪裝前檢修。
必須進行地熱加溫試驗,進水溫度至少達50℃,確保采暖運行正常,并保溫12以上,使地面干透;在鋪設前,如無法進行地熱加溫試驗,原則上不予施工,否則由委托方負責。
地熱系統供暖必須溫度均勻,避免一些地表溫度太高,盡量保持地表恒溫。房間地表都需要有地熱供暖,而且必須采用標準功能元件,供熱系統到達水泥地面的溫度應不超過32℃;
供暖系統符合的基本供熱條件是:封閉、絕緣等。
有地熱供暖系統的地面,嚴禁在地面上剔鑿釘釘、打洞等措施。
5施工工序要求:
整體裝飾(墻、頂、門等)基本結束,地板是最后工序。嚴禁在木地板鋪設時,與其他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交叉混合施工。建議墻體最后一道面漆可在地板竣工后施工,但應采取保護措施。
6產品要求:
所有產品必須滿足相關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的須滿足行業或企業標準。標準范圍內允許的產品缺陷必須在鋪裝施工時進行調整處理。
7配件要求:
所有配件必須滿足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的須滿足行業或企業標準。
8施工過程要求
8.1懸浮式安裝
8.1.1現場檢驗及施工前處理
)室內環境、安裝條件必須達到要求;
)地板安裝后,門扇離地距離應有3-8的縫隙;
)門套(框)下沿應進行切除處理,地板收口于下邊;
)施工前須對現場進行徹底清潔。
8.1.2墊層鋪設
)墊層鋪設方向與地板條方向垂直,要求平整、嚴密、不重疊,附加薄膜交錯搭接,接口處用≥3寬的膠帶粘接密封;
)底樓及潮濕環境安裝地板時,可在復合膜及地板之間增設一層防潮薄膜,薄膜幅寬接縫處應重疊200。
8.1.3地板鋪裝:每安裝單間的前三排應進行不施膠試鋪
)鋪裝方向:地板走向通常與房間長度方向一致或按客戶要求,凹槽向墻,自左向右逐片鋪裝;地板與墻之間放入木模,保證伸縮縫≥1(根據房間大小可適當調整);當墻有弧形時,應按其輪廓切割前排地板;
)上一排最后一塊地板的切割剩余部分長度大于200,用于下一排的起始塊,以保證一定區域內規律性錯縫及相鄰塊板端頭錯縫大于200,若切割剩余部分長度小于200則舍去;
)每安裝2-3排地板后,必須用專業拉緊器緊固,保證板塊間的拼縫間隙嚴密;
)最后一排地板要采用適當的方法測量其寬度,進行切割后施膠安裝,用專業回力錘或拉鉤使之嚴密;
)在施工過程中,若遇到管道、柱腳等情況,應適當進行開孔切割、施膠安裝,還要保持適當的間隙。
8.1.4伸縮間隙:5-12,保證四周均有。
8.1.5施膠方法及要求
)分二至三次,均勻、適量涂于地板企口的凹槽兩肩,有適量流入槽內;無漏涂,有少許擠出、呈線狀;保證"懸浮"式安裝的板塊粘接成一個整體,不位移,不漏縫,同時有良好的密封、防潮效果;
)余膠清潔:待余膠稍凝固后,用鏟刀鏟去,同時配合濕布等工具清潔。
8.1.6時效養護:施工中避免在地板上頻繁走動:安裝完畢后,應時效養護24小時后才能使用。
8.2直接膠粘式安裝
8.2.1地面要求:干燥、平滑、凈潔。
8.2.2安裝方法:
)將地面徹底清潔,用拖布處理,并待清潔水分蒸發;
)確定拼裝方案、地面上劃線、試鋪"前三排"地板;
)用施點膠或施面膠的方式,按拼裝方案將木地板逐塊直接粘固于地面上;
)根據各產品特點,板塊之間采用平口、企口、連接條銜接;
)拼裝粘接地板時,須用膠木錘敲擊粘實。
8.2.3四周伸縮間隙≥10。
8.2.4安裝養護時間≥24小時。
8.3鋪設注意事項:
)地面不允許電錘打眼、釘釘,防止破壞加熱管;
)必要時墻角適當位置處或踢腳線上留"散濕孔"。
8.4使用注意事項
)鋪完后要保養24小時,才能投入使用;
)在木地板上盡可能不作固定裝飾件;
)避免使用無腿的家具;
)第一次升溫或長久未開啟使用地熱系統時,須按每小時升溫1℃左右,緩慢升溫。
9地板附件安裝
9.1踢腳線安裝
9.1.1固定方法:專用卡(掛件式)固定、無頭釘固定、膠粘(粘貼式)固定。
固定卡、固定釘間距:≤450
9.1.2安裝縫隙要求:
)接地縫:因地面不平產生踢腳線與地板之間縫隙應≤3。
)接墻縫:因墻面不直產生踢腳線與墻面之間縫隙,屬墻面裝飾問題,可補刮膩子處理;
9.1.3踢腳線端頭處理要求:
)長度連接:接頭處應高度一致,表面平整;
)陰、陽角連接:應采用45度對碰連接;
)裸露端頭:應進行修飾處理。
9.1.4特別要求:
)安裝時必須清理伸縮縫中一切雜物;
)完全遮蓋地板伸縮間隙,且保證地板伸縮自如;
)固定釘眼須補刮膩子處理;
)不能安裝踢腳線,可用15小陰角線或專用壓條收口。
9.1.5踢腳線安裝附件(選擇使用):
陰角卡、陽角卡、連接卡、端頭卡。
9.2專用壓條安裝
9.2.1安裝位置:應考慮美觀協調,不影響地面裝飾的整體性及使用性,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門口處:位于門扇正下邊:
)過柵處:單邊大于8(視情況)時,需進行過柵處理。
9.2.2壓條安裝扣件式:
)下部組件(底座)安裝:在地板安裝之前,按預定位置,用膠粘牢:
)上部組件(面板)安裝:在地板安裝之后,準確下料,對準槽口,用力嵌入:嵌入敲擊時,應墊木塊,避免壓條變形,損傷。
10驗收
10.1木地板竣工驗收時限:安裝施工完畢后24小時內驗收,逾期視為委托方默認合格。
10.2木地板整體外觀效果:表面應潔凈、無余膠,接縫平整無毛刺,附件位置合理、安裝牢固、不松動。四周伸縮間隙預留合理,收口遮蓋嚴密。
10.3木地板鋪設面層尺寸允許安裝偏差見表1
11使用要求(規范)與免責條款
11.1使用要求(規范)
11.1.1避免硬物的劃傷、砸傷,避免使用尖腿家具,盡可能少安放無腿家具。避免陽光長期直接曝曬地板,避免水泡。局部臟跡可用清潔劑清潔、勿用砂紙打磨。保持地板清潔與必要的打蠟保養等措施都有利于提高地板的使用壽命。
11.1.2裝完后在膠干透前避免劇烈走動,保持室內的空氣流動和適度的空氣濕度。濕度≤
20%時,應采取加濕措施;室內濕度≥90%時應通風排濕。
11.1.3清潔時,切勿用水沖洗,用不滴水的拖布,順地板方向拖擦,避免含水率劇增。
11.1.4地暖地板在第一次升溫或長久未開啟使用時應緩慢升溫(特別是電暖),建議升溫度/小時。
11.1.5搬動重物、家具等,以抬動為宜,勿拖拽。
11.2免責條款
地板出現以下條款之一的均不屬于合同保證范圍之列。但可以上門有償服務。
11.2.1施工完畢后,長時間(60天以上)無人居住,室內缺少通風換氣,造成室內過于干燥或潮濕,引起開裂現象,或發生起拱現象。
11.2.2由于季節干濕變化,地板變形數值在本規定允許范圍內。
11.2.3因生活用水、空調、暖氣管道滴漏,窗前漂雨等原因,造成地板變形。
11.2.4人為損壞地板、非正常使用劃痕、凹坑清潔保養造成地板受損。
11.2.5因用戶住宅建筑構件引起的問題。
12保修期(一年)內地板保修規范
地板鋪設竣工后,用戶方與施工方應三天內進行鋪設地板面層驗收,并辦理簽收手續。鋪設施工方應出具《地板保修卡(單)》。
12.1保修期:保修期為一年,若經營施工企業對保修期有更長的承諾,應以供需雙方地板保修合同為準。
12.2保修期地板保修范圍界定
12.2.1拼接縫隙允許偏差:按單片地板寬度百分比計算運0.5%(最大≤1.2)。檢測超標進行維修處理。
12.2.2翹曲變形只寸允許落差:按單片木地板寬度百分比計算運0.5%。檢測超標地板局部應更換。
12.2.3起拱:因漏水或受潮,應待地面基層干燥后,須有償修復;因伸縮間隙不足,可進行免費維修處理。
12.2.4藍變(黑變)、霉變:按面積計算,每塊≤10%,總塊數≤5%。超標地板應更換。
12.2.5蟲蛀:發現蟲蛀應更換地板。若個別地板尚未連片蟲蛀,由施工方負責免費更換地板。若大面積地板蟲蛀屬維護責任,由用戶負責。有償更換地板。
12.2.6開裂(含端裂、板面裂):開裂寬≤0.3,開裂長≤地扳長的4%。超標地板更換。
12.2.7漆面質量:鼓泡、麻點、龜裂、皺皮等,按板面面積≤5%。超標地板局部更換。
12.2.8卷邊:接縫邊上翹≤0.25。超標地板局部更換。若因受潮或被水浸泡,應由用戶負責,須有償更換地板。
12.2.9板面破損:局部表皮剝落,板面硬傷(劃痕、碰痕、香煙燙灼痕、刀痕等)均屬非正常使用。
12.2.10板面泛白:除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須施工方負責更換外,其他油漆地板皆屬正常磨損,用戶應加強維護。
12.2.11板面變色:因陽光長期直接曝曬地板,導致板面變色皆屬正常。
12.2.12分層:所有地板不允許分層,分層須維修,如維修不好局部更換
